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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江日报-长江网】
即日起,市民在武汉任意一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业务可同时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登记手续,免费由公证处代办不动产权属证登记服务,无需再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在家中就能收到《不动产权证书》。
记者从武汉市司法局获悉,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武汉市司法局联合发文,将在全市推行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一窗联办”,申请人在办理涉及不动产登记的公证事务(含继承、赠与、存量房交易、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等)后,可通过在公证机构“一窗受理”实现公证+不动产登记一事联办。
该便民措施推行后,市民在办理继承、委托等公证的同时,可一并提交涉公证业务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公证人员受理公证事项的同时,按登记程序一并收取不动产登记相关资料,通过不动产登记服务专线,录入上传相关不动产登记申请信息和公证结果文书、相关资料影像件等资料。
市民可选择领取电子证照、自助打印、邮寄领证等方式、实现申请人在一个窗口即可完成“公证+不动产登记”。公证机构提供免费的延伸代办服务。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不动产登记服务专线及时受理涉公证不动产登记事项,及时完成审核、登薄。
据介绍,公证+不动产一窗联办,是市司法局司法行政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八大行动”,市公证协会“十大举措”的重要环节。今年以来,不动产登记部门和公证机构逐步尝试一窗联办,并受到市民的一致好评。武汉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武汉市黄鹤公证处收到王女士送来的锦旗,原来王女士父母去世后遗留了一套房子,由于王女士工作繁忙加上担心办理过程繁琐,一直未办理继承登记手续,在得知“公证+不动产登记”一窗联办的消息后,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没想到看似复杂的事情,一次一个窗口就轻松地解决了。
相比以往不动产继承业务,公证+不动产登记“一窗联办”模式将不动产登记延伸到公证处,制度解决了当事人来公证处领取继承权公证书后,再到不动产登记部门重复提交材料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了群众“只进一个门,只跑一次路”。
武汉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入优化“公证+不动产登记”一窗联办模式,通过重构流程、互设窗口、数据共享等措施,用打通信息壁垒的方式实现跨界服务,创造更加便利条件。
(来源: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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